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1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新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新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整合现有优势资源,预申报的中心负责人仔细查看申报条件等相关事项,各部门于2022年3月18日前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新技术研发中心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至教务与科研处,《申请书》、《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与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泉汝 戚晓红 地 点:行政办公楼1402
电 话:7983939 邮 箱: sdsyjwc03@shandong.cn
教务与科研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