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开云(中国)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规定(试行)》(鲁水院字〔2021〕8号),现组织开展2020级学生学分制课程重修工作,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及要求
1.学生登录成绩管理系统自行查看个人成绩,凡必修课、选修课以及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课程考核(含补考)不合格者可申请重修。因转专业有课程未修的学生必须申请重修。上学期已进行重修,成绩仍不合格的,不再另行安排补考,学生需继续参加重修。
2.选修课重修,可选择重修该门选修课,也可另选其它同类选修课,但毕业前必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课程模块规定的学分,多修学分按学分收费标准缴费。
3.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公共选修课第1-2学期至少修满5学分,其中任意选修课第1-2学期至少修满2学分。专业选修课第3-5学期理工类专业至少修满10学分,文经管艺类专业至少修满9学分。如有问题,请咨询本班班主任或本系部教学秘书,系部教学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系部 |
姓名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水利工程系 |
惠阵江 |
7205 |
0633-7983215 |
建筑工程系 |
张宁 |
4204 |
0633-7983225 |
资源与环境系 |
闫辉 |
7217 |
0633-7983296 |
机电工程系 |
宋凤敏 |
2327 |
0633-7983234 |
信息工程系 |
王书平 |
2320 |
0633-7983245 |
经济管理系 |
唐文文 |
4215 |
0633-7983256 |
商务管理系 |
郑潇 |
5215 |
0633-7983289 |
国际合作部 |
杜强 |
2427 |
0633-7983275 |
4.各系部务必通知到2020级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课程重修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受理补报。
5.为了便于安排,本次可重修的课程原则上为本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数目一学期最多不超过5门。
二、重修方式及考核
本次课程重修方式有三种:组班重修、跟班重修和自学重修。
1.组班重修。当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的学生人数达到20人时,可单独组班教学。
2.跟班重修。随下一届相同课程跟班学习,跟班考核。
3.自学重修。无法参加组班重修,且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选择自学重修。经本人申请,学生所属系部同意并安排课程教师指导学生制定自学重修计划,并由学生所在系部报教务与科研处备案。
各类重修课程的考核遵照学校正常教学任务安排进行,由各开课系部统筹协调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重修工作流程
(一)学生报名
1.申请重修的学生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选择自学重修的学生另需填写《课程自学重修申请表》,交由系部审核。
2.公共选修课重修的学生于4月4日12:00-4月5日17:00登录学校网站进行选课,具体要求及步骤见附件4。
(二)重修课程安排
各系部汇总学生重修信息,落实学生重修课程、重修方式,并安排任课教师(公共必修课除外)。
(三)报送材料
各系部请于4月6日下午17:00前将《学生课程重修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张彩艳办公邮箱,纸质版《学生课程重修报名汇总表》(加盖公章)、《课程重修申请表》复印件和《课程自学重修申请表》复印件报送至教务与科研处1404办公室。
(四)学生重修学习
教务与科研处根据系部反馈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安排公共必修课任课教师,在网站公布重修学生最终名单,并将教学任务下达给有关开课系部,由开课系部及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重新查看学生名单。第8周(4月11日)起,学生开始重修课程学习。
(五)重修缴费
根据《开云(中国)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鲁水院字〔2021〕5号)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专业重修费按学分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分90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课程补考不合格者,不允许自学重修。
2.参加重修的学生按正常上课进行考勤,执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3.学生因重修课程太多,无法跟上同班同学的正常学习,可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门课程可多次重修,按最高成绩记录。通过重修获得的成绩会注明“重修”字样。
附件:1.开云(中国)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2.开云(中国)学生课程自学重修申请表
3.开云(中国)学生课程重修报名汇总表
4.关于2020级学生公共选修课重修网上选课的说明
教务与科研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