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要求,依据山东省水利厅《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水利建设督查激励的实施办法》,结合2022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省水利厅研究提出2022年度水利建设督查拟激励名单:济宁、威海、烟台、东营、潍坊市,章丘、胶州、临淄、滕州、东平、东港、齐河、阳谷、无棣、巨野县(市、区)。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水利厅。
联系电话:0531-51767075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