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等要求,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马踏湖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1年8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21〕149号文予以印发实施。现从《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的福祉,事关民族长远发展。湖泊是宝贵的自然资源,2012年9月27日,我省颁布实施《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通过立法加强湖泊保护;2013年1月14日,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山东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将马踏湖等11座湖泊纳入保护名录实施保护;201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2018年4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全省湖泊保护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防洪、水资源调配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总体安排,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不含南四湖、东平湖)分别编制湖泊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当前,马踏湖已建立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组织体系,完成了湖区清违清障和勘界定桩,湖区面貌焕然一新,但仍存在规划缺失、功能定位不明、工程设施薄弱、开发利用无序、水质污染、管护不足等问题,制约着湖泊的长远发展。《规划》编制是落实《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等要求,解决湖泊发展实际问题,维护湖泊健康,推动湖泊保护的现实需要。
二、编制过程
2019年,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列入我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且设立省级湖长的芽庄湖、马踏湖(滨州段又称麻大湖)湖泊保护规划,2020年12月按照有关省直部门和市政府意见形成了规划报批稿,2021年3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意见对规划报批稿进行了精简修改并再次会签。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从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出发,根据《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出湖泊空间要素、资源和公益性功能保护,逐步实现湖泊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良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保护优先,协调发展;二是统筹兼顾,综合治理;三是因湖制宜,突出重点。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维护湖泊健康生命,保障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得到合理控制。湖泊形态稳定,面积与库容不减少;蓄泄自如,与防洪、供水要求相适应;水质良好,生态稳定;湖泊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人水和谐。
(二)近期(2025年)目标
马踏湖水域面积1.02km2不再缩小;防洪满足小清河流域及区域防洪规划要求;无超标污水直接排放入湖,内源及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湖区水质总体达到水功能区划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局部时段和湖区不得低于Ⅳ类水质目标要求;枯水期蓄水量有所增加,满足农业灌溉等用水需求;湖泊生物多样性初步恢复,湖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湿地生态系统得到保护;湖泊资源适度开发,湖泊管理保护体制完善。
(三)远期(2030年)目标
马踏湖水域面积保持稳定增加趋势,根据流域及区域统一治理要求,逐步恢复或扩大水域面积;防洪满足小清河流域及区域防洪规划要求;湖区水质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湖泊枯水期蓄水量得到保证,满足湖泊生态及农业灌溉用水等需求;恢复湖泊生物多样性,湿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健康运行;湖泊资源开发合理,湖泊管理有序,实现管理现代化。
五、主要内容
1.划定依据
(1)依据《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湖泊保护范围应包括下列区域:湖堤、护堤地;根据湖泊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的区域,包括水域、沙洲、滩地;湖泊周边对湖泊保护有重要作用的湿地和列入规划的蓄滞洪区等其它区域。
(2)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包括下列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堤临水侧、背水侧护堤地;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监测、交通、通信等附属工程设施;护岸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
(3)依据《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水利厅,2017年10月),湖泊保护(管理)范围规定如下:有堤段,划至护堤地外缘;无堤防段,划至设计洪水位外边线,或按市县人大公布的相关规定,划至河口线外一定距离。同时,该指南对水闸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定如下:水闸管理范围包括水闸主体工程、上下游引水渠道及消能防冲设施、两岸连接建筑物、上下游及两侧一定宽度范围、水文观测等附属工程设施及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的管理区等。对于中型水闸,其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100m至250m,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25m至100m的地带。堤防上的穿堤水闸工程,管理范围按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统筹确定。大、中型水闸应单独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小型穿堤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可不单独划定,直接归入堤防统一划定范围。
2.划定原则
(1)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湖堤及护堤地,湖水出入的涵闸、泵站及其管理范围纳入保护范围。具体范围,有专门审批文件明确的按审批文件执行,没有明确的按有关规范规定或有关工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湖泊设计洪水位根据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确定。按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湖泊达标湖堤线以内、设计洪水位以下区域,均应纳入湖泊保护范围。确保湖区水面不再缩小。流域调洪湖泊按照流域防洪规划确定设计洪水位;流域或区域行洪通道上的湖泊按行洪通道设计行洪流量确定设计洪水位;区域性调蓄湖泊根据区域防洪除涝规划确定设计洪水位。
(3)河道与湖泊分界,河口有控制建筑物或桥梁等标志性建筑物的,到建筑物管理范围线;河口没有建筑物的,以有关规划确定的河、湖分界节点进行分割;其他河流,有规划明确河湖分界的按规划分割,没有规划明确的,一般将河口以上不超过500m的范围纳入。
(4)涉湖主要水工建筑物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等规定,按照建筑物等级,结合建筑物所处位置,按各建筑物管理范围纳入保护范围。
3.划定成果
划定保护范围周长21.35km,保护区域面积17.48km2,其中桓台境内10.29m2,博兴境内7.19m2。
马踏湖功能众多,规划按照“公益性功能优先,公益性功能优于非公益性功能;保障经济社会的安全程度,安全程度大的优先;对其他功能的综合影响程度,影响小的优先”等原则,综合确定湖泊功能主次排序。
1.湖泊功能分析
(1)防洪除涝
蓄滞洪区作为防御流域大洪水的一项工程措施,在流域防洪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小清河流域地势南高北低,由于北部受黄河阻隔,流域面积主要分布在干流南部,支流众多,呈典型的梳状水系分布。由于干、支流的排水能力极不适应,故历史上在支流沿岸就形成了多处分洪口、湖泊和洼地滞洪区来调节山区洪水,主要有白云湖、芽庄湖、青纱湖、马踏湖、巨淀湖等,以适应干流的排水能力。
在1964年小清河流域特大洪水抗击过程中,除上游水库充分发挥了调洪作用外,地处中游的白云湖、芽庄湖(含浒山泺非常滞洪区)和马踏湖三处蓄滞洪区,对削减洪峰流量、减轻抗洪压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1964年7月28日绣江河发生特大洪水,马踏湖入湖最大流量达400m3/s,孝妇河入小清河处义和闸最高蓄水位达8.93m,超安全蓄水位0.43m,最大滞洪水面由120km2扩大到149km2,滞洪量达1.50亿m3,在加强围村堤堰的防守、确保群众安全的前提下,超蓄洪水0.7亿m3。事实证明,蓄滞洪区对防洪的作用及效益都是巨大的。
(2)生态维护
马踏湖是我国暖温带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之一,现为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亦是《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划定的马踏湖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博兴小清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麻大湖水域亦是青虾、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马踏湖具有生物多样性维护、净化水质、水源涵养和调节气候等重要生态功能。
(3)水资源利用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鲁政字[2008]106号)报告中年径流深等值线图,查算马踏湖流域径流深为60mm,马踏湖流域每年约有6893万m3地表水资源,且主要以汛期为主。由于湖区目前以蓄滞洪为主要功能,近二十年来无大洪水并且部分入湖河道改道,拦蓄水量较少,导致这部分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现状湖泊蓄水多为黄河水,主要为湖泊生态维持一定的水面。
随着湖长制、一湖一策等水资源保护、社会监督的完善,马踏湖将会逐渐恢复原有水面和水质,湖区的水资源将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优越的发展条件,马踏湖由单一的防洪功能逐步向防洪与水资源利用转变。
(4)旅游
桓台县历史悠久,文化古朴,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拥有素有“北国江南”之称的马踏湖、号称“渔洋山人”的王渔洋纪念馆、王渔洋故居、史家遗址、华严寺、周家生态农观园、桓台博物馆、少海公园等名胜风景区。其中,王渔洋纪念馆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马踏湖风景区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湿地公园、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马踏湖风景区以丰富的齐国文化,春秋战国时代及历代名人踪迹和水乡风情、水域风光,以及观光农业、水产养殖为特色的观光旅游之地,区内风景优美,又有文化古迹,得天独厚的湖泊湿地为生物多样性提供了良好的场所,也为生态旅游业发展创造了条件。马踏湖2011年获批为国家湿地公园,规划面积为10.223km2,随着湿地公园的建设,湿地公园内的湿地得到了更好的开发与保护。
博兴县旅游资源丰富,自然类旅游资源有麻大湖景区和打渔张森林公园,遗址遗迹类资源有龙华寺遗址、蒲姑城遗址、洪福寺、左车将军墓,人文旅游类资源有博兴博物馆和文化广场。麻大湖湿地公园资源独特,生态类型完整,历史上享有“北国江南,鱼米之乡”之誉。博兴县是董永故里、吕剧之乡和中国厨都,其孝文化、戏文化、佛文化、水文化及民俗文化远近闻名,区域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麻大湖2013年获批为国家湿地公园,规划面积为6.042km2,国家湿地公园将极大地改善湖区的生态环境,整合水域风光、风土人情与佛孝文化等旅游资源,还原麻大湖苇蒲丛生、芙蓉似锦、沟渠纵横的美景,促进湖区及博兴县生态和经济发展。
湖区风景秀丽,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马踏湖景区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态,经济效益显著增加,收入大幅增长,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于全省县域前列。
2.湖泊功能定位
(1)防洪除涝功能
按照《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5号)及《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依据蓄滞洪区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运用机率、调度权限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等因素,蓄滞洪区划分为三类,即:重要蓄滞洪区、一般蓄滞洪区和蓄滞洪保留区。马踏湖是小清河流域“上蓄、中滞、下排”防洪工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一是小清河发生大洪水时分滞小清河洪水,二是接纳滞蓄猪龙河、乌河、孝妇河及预备河洪水。马踏湖蓄滞洪区是保证小清河防洪安全的关键工程,保护着小清河中游淄博市、滨州市、济青高速、齐鲁石化、博汇集团及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规划马踏湖防洪除涝功能定位为:小清河流域一般蓄滞洪区、中游支流洪水承泄区。
随着马踏湖及其周边地区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地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蓄滞洪区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保证小清河流域防洪安全、不削弱湖区蓄滞洪能力的前提下,应根据区域发展状况,适时、适度调整马踏湖防洪工程布局,降低行洪损失。
(2)生态维护功能
马踏湖是我国暖温带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之一,现为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亦是《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划定的马踏湖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博兴小清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麻大湖水域亦是青虾、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马踏湖具有生物多样性维护、净化水质、水源涵养和调节气候等重要生态功能。因此规划马踏湖生态功能定位为:国家级湿地公园、麻大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马踏湖湖区内现有多种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遗迹,今后应根据湿地公园发展相关规划,合理控制湿地开发规模,逐步改善湿地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保持湿地物种多样性的目标。对主要保护对象要实行严格保护,不得减少其生存空间,并逐步完善湿地管护设施,落实生态保护投入资金。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矛盾,应本着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科学划定保护范围,避免频繁调整。
(3)水资源利用功能
随着湖区及周边水利工程的建设,马踏湖的水资源供给能力逐步提高,但同时,周边区域对湖区的水资源供给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马踏湖既是小清河中游重要的洪水调蓄湖泊,还承担为周边农业生产供水的任务。因此规划马踏湖水资源供给功能定位为:区域农业灌溉水源地。
马踏湖流域水源较为丰沛,现状取水量较少,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势必对水资源提出开云在线注册需求。因此应加强对马踏湖水质的保护,逐步提高马踏湖调蓄水能力,为充分利用马踏湖水资源创造条件。
(4)旅游功能
马踏湖风光旖旎,宛如一幅优美和谐的图画:清风泛舟,微波荡漾,水道九曲,虫鱼游走,湖中渔网迷魂布阵,两岸芦苇郁郁葱葱,偶有青莲点缀,荷塘飘香。湖畔水际高高的白杨树,威严如一队队排列整齐的士兵。堤岸下面的野花艳丽,芳草如茵,不时散发出阵阵沁人心肺的清香。深邃而悠长的河道两旁,生长着密密匝匝的芦苇,棵棵粗壮结实,胜似江南修竹,将马踏湖打扮得既风韵又娇媚。
同时,湖区动植物资源丰富,湖中鱼游虾跃,湖底藕壮,蟹肥,湖面菱鲜花艳,湖岸芦茂蒲密,岸堤杨柳如烟,这些为水上观鸟,水边品鱼等旅游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旅游资源。适宜的气候资源也为开展消夏旅游和度假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马踏湖是桓台县和博兴县最具备开发价值的区域,因此,规划马踏湖旅游功能为:休闲度假旅游区、湿地生态旅游区。
马踏湖旅游功能的开发务必按照其功能定位进行规划建设,并注意与湖泊其他功能的协调,不得影响湖泊防洪、生态维护、水资源利用等功能的有效发挥。
3.湖泊功能主次关系
马踏湖的主要功能为防洪除涝、生态维护、水资源利用三项功能,兼有旅游等其他功能。按照公益优先、安全优先的原则,马踏湖主次功能依次为:防洪除涝功能、生态维护功能、水资源利用功能、旅游功能。
针对湖泊所具有的各项功能,分别提出保护对策。
1.防洪除涝功能保护
(1)防洪工程现状
堤防工程:马踏湖为一般蓄滞洪区,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蓄滞洪区周边新筑、加高堤防13.157km,其中桓台县境内3.45km(加高2.32km、新筑1.13km),博兴县境内9.707km,全部为新筑堤防;部分堤段采用土堤+防浪墙结构,部分采用防洪墙结构。由于周围村庄较密集,便于交通及防汛管理,堤顶设管理道路。
马踏湖堤防北至桓台-博兴县界,西至东猪龙河,东、南至现状环湖旅游路,湖区面积约10.22km2;麻大湖堤防西至东猪龙河,北至环湖路,东至董永路,南至董永东路及桓台-博兴县界,湖区面积约7.13km2。
水工建筑物:马踏湖西侧与预备河交叉处,现状有倒虹吸1座,东侧与预备河交叉处,现状有翻板闸1座;新建建筑物5座,其中新建预备河分洪闸1座(湖内),排水涵闸2座,连通涵闸1座(湖内),桥梁1座。麻大湖新建建筑物32座,其中新建义和分洪闸1座,道旭干渠充水闸1座,湖心干渠引水闸1座,排水涵闸29座。
(2)行洪通道保护
马踏湖行洪通道主要包括入湖通道和出湖通道。入湖通道为预备河入湖倒虹吸及闸上河道;出湖通道分东、北两侧,东侧为预备河出湖翻板闸及闸下河道,北侧为义和分洪闸及闸下河道。按照确保行洪安全的原则,划定行洪通道保护范围:入湖通道保护范围为入湖倒虹吸上游100m,左右两侧边界以外30m;出湖通道保护范围为出湖涵闸下游100m,左右两侧边界以外30m。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行洪通道保护措施:一是实施行洪通道保护范围划界,设立保护标示;二是禁止在行洪通道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林木、高杆植物,禁止倾倒垃圾、渣土、废石,禁止从事影响行水通道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它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三是不得在行洪通道保护范围内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程设施,需在行洪通道保护区内修建工程的,工程设施不得影响湖泊的分洪、行水、蓄水能力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安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履行报批手续;四是有计划地进行行洪通道清淤,对行洪通道进行治理,保障通道畅通,满足行洪要求。
(3)蓄滞洪区保护
马踏湖作为一般蓄滞洪区,滞洪期间全湖运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以下蓄滞洪区保护措施:一是禁止建设妨碍蓄洪、滞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林木和高杆植物,禁止倾倒垃圾、渣土、废石等抛弃物污染物,禁止建设侵占调蓄库容的设施;二是严禁在湖泊、洼地和河口滩区乱围乱垦、乱挖乱采;三是在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4)洪水防御方案
按照小清河流域“上蓄、中滞、下排”的防洪总体布局,马踏湖处于“中滞”环节,其洪水调度按照“以泄为主,蓄泄兼施”的原则,合理安排洪水的蓄滞和排泄。其防洪运用的组织实施,应在山东省防指的统一领导、部署下,严格按照省防指命令进行。
2.生态功能保护
马踏湖是鲁北平原的第一大淡水湖泊,也是小清河的蓄滞洪区。马踏湖是我国暖温带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之一,现为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亦是《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划定的马踏湖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博兴小清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麻大湖水域亦是青虾、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马踏湖具有生物多样性维护、净化水质、水源涵养和调节气候等重要生态功能。马踏湖生态保护对于维持淄博市、滨州市和鲁中地区生态系统的稳定及生物的多样性,保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推动山东生态省和淄博、滨州生态市的建设,构建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等有重大意义。
(1)生态功能区划
1)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
2011年12月,《山东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获国家林业局批复,规划总面积10.223km2,将湿地公园划分为保护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5个功能分区。
——保护保育区:指湿地公园中部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较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外部干扰较少,生态敏感度较高的区域。保护保育区位于湿地公园中间地带,北邻预备河、南靠滩子道、箔场沟与官庄沟穿过其中,面积约为397.1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38.80%。该区主要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积极营造适合动植物栖息的生态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
——恢复重建区:指湿地公园内湿地生态系统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需要恢复重建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的区域。重点需要修复的区域包括:鱼龙村、夏庄村往北汇入小清河的河道,如箔场沟、官庄沟、十字架河,目前这些河道水体有呈富营养化的趋势。因此将保护保育区南侧和东侧部分区域规划为恢复重建区,面积约为235.1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23%。
——宣教展示区:指为游客提供认识和体验湿地生态系统的区域。其主要功能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允许游客进入,但要严格控制进入量。宣教展示区主要包括园区西南角区域,箔场沟与滩子道交汇区域及官庄沟西侧区域,包括马踏湖湿地体验馆,芦苇雕塑园、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展示、湿地种质资源展示及观鸟亭等作为青少年湿地科普知识培训、宣传教育的重点区域,面积142.1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13.90%。
——合理利用区:依据湿地公园的自然地理条件及自然资源、景观等开展亲水活动、观光、探险等休闲娱乐活动的区域。主要是湿地公园西北区域,有关的旅游景点与活动项目,包括马踏湖生态水库游览区、自然沼泽湿地游览区、人工湿地科普区、湿地文化科普区、湿地种质资源科普区等将设置于此。合理利用区面积约为201.4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19.7%。
——管理服务区:维持湿地公园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管理服务机构、服务接待设施、医疗等设施设建设集中的区域。管理服务区主要位于两个入口位置,包括游客接待中心、管理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医疗服务、广场、停车场等。面积约为46.6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4.6%。
2)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
2013年12月,《山东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获国家林业局批复,规划总面积6.042km2,将湿地公园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5个功能分区。
——湿地保育区:位于湿地公园西南部,包括湖心路以南、毛园南路以西的湿地区域,面积约为203.19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33.63%。该区是麻大湖湿地公园的主体和生态基质,沼泽湿地特征显著,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较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外部干扰较少,生态敏感度较高。主要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积极营造适合动植物栖息的生态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它活动。
——恢复重建区:位于湖心路以北,临近魏家村、毛园村等村落,面积约为172.75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28.59%。该区湿地生态系统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由于进入湖区的水量锐减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原有大片连续的水面被台田与沟汊纵横切割,湿地面积逐渐萎缩,湿地生态功能明显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出现生态环境恶化现象。恢复重建区以湿地植被重建、水体恢复为主要目的。
——宣教展示区:位于湿地公园中部,规划利用现有的小戏节主会场及周边区域开展湿地文化宣传和湿地认知等活动,面积约为76.50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12.67%。该区是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科普宣教、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休闲游憩的主要场所。其主要功能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允许游客进入,但要严格控制进入量。
——合理利用区:位于湿地公园最东部,面积约为140.79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23.30%,旅游景点与活动项目集中设置于此。该区是湿地公园内可供开展生态旅游、生态养殖及其它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活动的利用区域,是开展湿地休闲和游憩体验的良好场所。
——管理服务区:维持湿地公园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管理服务机构、服务接待设施、医疗设施等建设集中的区域。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接待中心、管理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医疗服务、广场、停车场等。面积约为10.94hm2,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1.81%。
(2)生态保护对策
——保护保育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重点区域设置禁入区,严格保护湖泊水质;严格保护水禽及其栖息地,尤其禁止水禽越冬季节在水禽集中栖息地开展一切不良的干扰活动;开展必要的湿地科研监测和宣教项目。
——恢复重建区:将整个湿地公园的水系贯通,采取一定的生态修复措施,重建湿地植被带滞留、降解、吸纳多余的营养物质,进行生物净化,使湿地水质明显改善。
——宣教展示区:建设科普宣教设施,充分利用不同的湿地类型和湿地景观,开展室内和室外湿地科普宣教活动,向公众展示湿地的生态功能、宣教功能、湿地文化功能和休闲游憩功能,以提高项目区周边社区和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同时,因地制宜地进行湿地生态旅游、休闲游憩和科研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湿地公园的科研、监测能力,并为大众提供湿地休闲游憩和观光的良好场所。
——合理利用区:合理利用现有的湿地景观资源,深入挖掘湿地文化内涵,开展进入湿地的生态及文化休闲旅游,让游客体验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湿地文化等;以旅游产品差异性理论为指导,构建湿地休闲游览体验、湿地科研、湿地探索相结合的多样化生态旅游体系,打造该区完善的旅游线路,并构建一定的湿地小品和布置适当的旅游项目,丰富湿地公园的旅游产品,提高湿地公园的旅游品味。
——管理服务区:该区主要具备管理和服务功能,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得到科学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为游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水资源保护
马踏湖兼具防洪除涝、生态维护、水资源利用及旅游多种功能。流域水量主要来自于降水,呈现年内分配集中,年际变化剧烈的特征,历来是水旱灾害频发地区。由于湖区目前以蓄滞洪为主要功能,近二十年来无大洪水并且部分入湖河道改道,拦蓄水量较少,导致这部分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现状湖泊蓄水多为黄河水,主要为湖泊生态维持一定的水面。
近年来,马踏湖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的重视,随着生态保护和湿地建设等一系列工程措施的实施,马踏湖水资源的质量状况得到一定改善,流域大多数重点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马踏湖流域水质要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鉴于马踏湖现状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保护其水资源势在必行。
(1)水源保护范围与对策
将马踏湖湖堤以内的整个湖区作为水源保护范围。
水源保护对策:一是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实现入湖排污量全部达标,推进入湖河流流域内环境综合治理,增加湖区水源补给;二是治理流域内工业、生活点源污染,合理调整工业结构布局,推进中水处理回用,中水截流后导入管网集中处理,不达标排放的排污单位限期关闭或搬迁;三是控制内源污染,实施湖泊底泥清淤工程,开展污泥处理利用研究,科学制定湿地内植物收割计划,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四是控制面源污染,发展湿地替代性产业和生态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综合防治、精准施药、灌排分离、生态沟渠等技术,建设生态农业、清洁乡村;五是制定合理的湖口闸门调度方案,提高湖泊调蓄能力;六是加强湖水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制定合理的水量调配方案。
(2)合理的水量保护对策
马踏湖蓄水现状:马踏湖水主要来源于湖区内降雨和入湖河道孝妇河、猪龙河及乌河流域降雨流入的地表径流,流域内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湖泊极易发生干涸现象,造成湖水面积萎缩,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工业、农业、旅游业损失惨重;现状湖泊蓄水多为黄河水,主要为湖泊生态维持一定的水面。因此亟需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合理的水量,保证湖泊农业、旅游业的正常运行。
湖泊生态水位:生态水位是维护湖泊生态系统正常运行的合理水位。最小生态水位是生态水位的下限值,是维护湖泊生态系统正常运行的最低水位。湖泊现存水域主要集中分布在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西北部和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中东部。马踏湖生态蓄水工程北以淄博和滨州的市域分界线为界,西至东猪龙河,南至华沟村村道,东至五贤祠东270m;总规划面积1.54km2,蓄水面积约0.78km2,最大水深8.0m,平均水深6.0m,平均蓄水量363.57万m3,最大蓄水量500.00万m3。麻大湖生态蓄水工程位于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和合理利用区,其中恢复重建区的蓄水水库为“心湖”,水面面积5.8hm2;合理利用区的蓄水水库为“仙女湖”、 “五彩湖”等,恢复、扩大水面面积18.2hm2。为保障水生生物正常生存,应至少保证1.0m水深,同时考虑水域面积大小,综合确定马踏湖最低生态水位为湖泊内生态蓄水工程的正常蓄水位,水域面积1.02km2。
保护措施:一是按照《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标准要求,划定马踏湖最小生态水位;二是对上下游水库、闸、坝进行联合优化调度,确保上游下泄水量,提高湖泊蓄水能力;三是在严重缺水时期,通过工程措施引用长江水对湖泊进行生态补水,明确补水措施,提出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内容;四是完善出、入湖口水文监测设施,为制定水量保障措施提供依据。
(3)水质保护范围与对策
规划水质保护范围主要为现存水域,包括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西北部和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中东部的生态蓄水工程。鉴于湖区水域分布零散,且受上游来水及气候影响波动较大,不做具体范围界定。
保护对策:一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并实施入湖河流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保证入湖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尤其对马踏湖流域直接排污的污染企业,狠抓治理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健全治理设施,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三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促使企业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清洁工艺;四是加强监督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水质污染变化情况,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监督增强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水利工程设施保护
(1)保护范围
马踏湖涉湖水利工程设施主要包括堤防工程和建筑物工程等。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水闸设计规范》等要求,堤防管理范围为背水侧堤脚外5.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50m;预备河入湖倒虹吸、预备河出湖翻板闸、义和分洪闸、道旭干渠充水闸、湖心干渠引水闸管理范围为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上下游各100m,左右两侧各3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上下游各200m,左右两侧各100m;其他小型水工建筑物不单独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堤防范围确定。
(2)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提出以下保护措施:一是禁止损坏涵闸、排水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文、通讯、供电、观测设施等;二是禁止在湖堤上扒口、取土、打井、挖坑、埋葬、垦种、放牧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等破坏行为;三是禁止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盖房、圈围墙、堆放物料、开采砂石料、埋设管道、电缆或兴建其他建筑物,在水利工程附近进行生产、建设的爆破活动,不得危害水利工程的安全;四是禁止擅自在湖泊内圈圩、打坝;五是禁止任何平毁和擅自拆除、变卖、转让、出租水利工程和设施。
5.湖泊开发利用控制
针对湖泊开发利用各项行为,分别提出管控措施。
(1)水资源利用
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能以牺牲湖泊其它功能的有效发挥为代价,制定以下控制指导意见:一是加强湖水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健全测水量水设施,推行计划用水、计量供水,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湖泊水资源;二是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节约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灌溉利用率,农作物种植和灌溉尾水排放不能影响湖区水质;三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切实保障湖区最小生态需水量,实现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良好有序运行;四是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与非工程措施作为统一的实施整体,重视相关领域的非工程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
(2)旅游开发
为维护马踏湖景观完整性,保持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全面保护风景区内的植被、水体,建成集北方水乡文化游赏、水利工程、休闲度假、湿地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提倡生态旅游,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制定以下控制指导意见:一是按照已编制的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麻大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规范旅游开发行为,合理恢复原生态(退耕还湿地),系统挖掘和整合历史文化和宗教文化景点;二是充分体现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性质和特点,发挥其美学价值、科学价值、生态环境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全面规划、合理利用;三是重视自然环境与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及其在景区开发建设中的地位,有效地保护自然风景、文化资源,在不破坏原有自然风貌结构的前提下,结合现有村落开发风景建筑并开展湖泊旅游、湿地观光等游憩活动,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四是分区管理,根据风景资源价值与分布,划分功能分区,严格实行"区内游,区外住"、"区内景,区外商"、"区内名,区外利"的管理原则,在保证风景资源不被破坏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五是将周边乡镇发展与国家湿地公园的服务体系建设密切相连,统一规划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服务接待设施,将重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与乡村振兴建设相结合,避免对自然环境的侵蚀,建设周期可根据旅游业发展规模,循序渐进,远近兼顾,分期实施。
六、保障措施
湖泊管理保护规划是湖泊治理、开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湖泊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鉴于湖泊管理与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采取多重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据此,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机制建设、责任分工、考核监督、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了规划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