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总结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至2020学年,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开云(中国)信息公开制度》、《开云(中国)信息公开指南》、《开云(中国)信息公开目录》各项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围绕学院改革和发展目标,遵循真实、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学院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配备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49名,并建立了信息员制度。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开云(中国)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范围。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广大师生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依托信息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形成了包含网站、报刊、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热线电话、QQ群等多种载体的立体化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
(四)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继续抓好学院重大决策、岗位考核、教育教学、招生就业、财务、基建等15个重点领域,50个方面重点信息公开,接受全院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我院主动向社会和校内公开信息387条,其中党政工作64项,占16.5%左右;教育教学294项,占76%左右;人事、科研、招生就业等29项,占7.5%左右。通过媒体报纸主动公开信息103条,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40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我院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例。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召开信息评议委员会专题会议2次、教职工座谈会4次、学生座谈会3次,专门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信息公开电话、电子信箱、地址,广泛听取校内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受到校内外关心学院发展人士的一致好评。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没有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推进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一些部门还存在信息更新慢、查询难的情况等。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组织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采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提高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学院网站建设管理,推进学院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主动更新。充分发挥院报院刊、校园广播、电子屏幕、年鉴、简报等多样形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强化信息公开成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办公室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校内各单位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开云(中国)主页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http://www.sdwcvc.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开云(中国)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633-7983900)。
开云(中国)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