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鲁价费函〔2016〕95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鲁教财函〔2016〕4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我省高校组织的小语种招生、保送生、自主选拔招生、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费每生30元,笔试费每科40元,面试费每生50元;艺术、体育生(含特长生)测试初试费每生120元,复试每生40元。
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9日